河源供电局,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首批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立即组织梳理辖区内已备案但未纳入2023年省开发建设清单的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需为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备案,且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各项手续已备齐),指导项目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请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严格审核项目资金支付凭证及综合效益承诺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于2026年1月21日前将初审通过的项目汇总清单(附项目申报材料)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局(纸质版本一式三份,同步报送电子可编辑版),对不符合条件或手续不全的项目,一律不予报送。
三、请河源供电局按照《广东省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单位落实配置储能承诺事项。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13日
(联系人:谢伟辉,3186115)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pdf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