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以下12家社会组织存在不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情况,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十六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用法定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上述社会组织应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四十二条的规定,上述单位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自送达之日起5日内不进行陈述、申辩、要求听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单位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商务小区河源市民政局,邮政编码:517000,联系部门:河源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电话:3238891
附件:拟撤销登记并公告告知的社会组织名单
河源市民政局
2026年1月16日
附件
拟撤销登记并公告告知的社会组织名单
一、民办非企业(9个)
河源市扬爱残疾人爱心公益服务中心
河源盈智志愿者服务中心
河源市河教青少年公益服务中心
河源市大爱慈善服务中心
河源市感恩有你公益服务队
河源市家家乐慈善公益服务中心
河源市建爱公益服务队
河源市尚客志愿者服务队
河源市深能合和电力义工服务队
二、社会团体(2个)
河源市金溪公益事业发展促进会
河源市马路天使志愿服务促进会
三、基金会(1个)
河源市华达万福公益基金会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