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济民医院注销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医疗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一年。河源济民医院停业已超过1年,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医疗机构名称:河源济民医院
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周辉东
三、医疗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四、医疗机构执业地点:河源市高新区科技四路万康街71号
五、医疗机构登记号:373348441602310135
六、停业时间:2024年12月27日
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至1月8日(五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或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局反映。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762-3131032,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科,邮政编码:517000。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4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