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省市关于促消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市场的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乐游河源 圆满暖冬”旅行社引客促消费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
市内外合法注册的旅行社及分社。
(二)游客条件
1.报团费用每人300元以上(含300元),在河源市范围内每人消费150元以上(含150元)。
2.在河源市范围内酒店、民宿住宿1晚以上(含1晚)。
3.行程中须包含入园1家以上河源市收费的A级旅游景区。
4.研学团不参与本次活动。
(以上1、2、3条件须同时满足)
(三)旅行社条件
旅行社需合法注册,具备组织旅游团队的资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管理规定,依法登记并合法存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补贴标准
此次促消费补贴资金共300万元,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补完即止”原则给予补贴。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游客,给予旅行社每人(游客)30元的补贴。
三、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旅行社在申请补贴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源市引客促消费补贴资金申请表。
2.企业经营许可证书及营业执照。
3.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信息系统录入团队信息;旅游电子合同或团队确认单。
4.入住酒店流水单(需含游客身份信息)及入住酒店住宿发票复印件。
5.需提供不少于1个收费A级旅游景区的游览凭证(景区发票或门票存根,并须备注入园人数)。
6.提供团队用餐发票复印件。
7.旅行社开具的团费发票复印件。
8.为游客购买的旅游意外险保单。
9.提供不少于2张在A级旅游景区入口或具有代表性的地点拍摄的团体合照,照片需带有水印相机的时间、地点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行程备案
旅行社在组团入河前需提前2日将《河源市引客促消费组团计划备案表》在“乐游河源”小程序“引客促消费通道”填报备案。
(二)申请和审核
团队行程结束后,申请资金的旅行社需将申请资料加盖公章(每份资料均需盖章)按申请补贴所需材料序号排列好后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按照申报时间(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合格的以重新申报时间为准。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线上资料审核通过后,申请资金的旅行社需于3日内将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送至或邮寄至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交流推广科李柏遒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商务小区6栋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电话:0762-3387555)。
(三)公示
根据第三方机构审核结果,每两周在河源98色花堂 网站、万绿河源微信公众号、“乐游河源”小程序向社会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和资金使用情况,公示时间为3天。
(四)资金拨付
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公示结果,按专项资金使用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报批通过后,补贴资金由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划拨到旅行社账户。
五、监督检查
旅行社应主动配合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河源市财政局、河源市审计局及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旅行社,将取消其当年及以后的申报资格,并收回已经拨付的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3月20日。本通知由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2月31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